RCT处理组进行合并的问题

背景

在涉及到不同药物剂量分组(如,10mg、20mg等)或者疫苗接种方案(如,一针型、两针型等)之间效果比较的RCT的统计分析中,出多组之间比较的TFL我们都很熟悉。但是有时候,甲方会要求你出一个合并不同treatment group再与placebo组进行比较的TFL。

这个时候,就涉及到不同treatment group如何进行合并的问题。虽然说你可以直接将10mg和20mg组直接合并,形成组合后的新的treatment组与placebo组进行比较。但是,你有没有考虑到,这样简单直接地进行处理组的合并,算出来的效应值真的是正确的么?监管机构会不会认可你的统计分析结果?

方案

毫无疑问,有三种合并方案供你选择:

方案一:10mg直接加上20mg组的人,如下:

data temp; set temp;
    format trt2 $3.;
    if trt in ('1 Dose' '2 Dose') then trt2='1 Dose or 2 Dose';
    if trt='Placebo' then trt2='Placebo';
run;
* Column 1 2 4;
ods output Lsmeans=Lsmeans124;
proc mixed data=temp;
    class trt;
    model y = trt;
    lsmeans trt / cl alpha=0.05;
run;
* Column 3;
ods output Lsmeans=Lsmeans3;
proc mixed data=temp;
    class trt2;
    model y = trt2;
    lsmeans trt2 / cl alpha=0.05;
run;

方案二:类似于方案一,但是使用estimate statement来估计合并后新组的效应,赋予原10mg、20mg组相同的权重

方案三:类似于方案二,但是赋予原10mg、20mg组不同的权重,即根据原组别的样本量给与不同的权重

现在问题就来了,到底哪一种方案效应值的估计是无偏的?

方案二和三的code我们放在了知识星球里,欢迎感兴趣的朋友自行查看。

结论

通过对不同组别之间不同的样本量、不同的效应值大小的模拟,这里我们直接给出结论,日后朋友们在实际进行组别合并的时候,可以作为参考。

  • 方案一的使用场景,有且只有当原始组别之间的效应值相当近似接近时。这种简单粗暴的合并没有考虑样本量以及效应值的实际差异,当这两者在原组别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时,方案一粗暴地合并效应值,会导致效应值较大的置信区间。

  • 方案二和三无疑是优于方案一的。

  • 其中,方案三应该是最优解。方案二没有考虑到样本量对效应值合并的影响,相同的权重会导致合并后效应值错误有偏。

基于以上,下次再进行treatment group的合并时,大家还是要多一个心眼的。

Did you find this page helpful? Consider sharing it 🙌

Zhen Lu
Zhen Lu
Biostatistician, Clinical Epidemiologist

Walk with the master